根据《义务教育法》和省、市、区有关招生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3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01小学一部
购买或拆迁安置在“滨江正荣府”、“中建·香樟南岸”、“榕城·江上图(嘉里)”、“三江·岚隽”的业主子女,且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
02小学二部
1.樟岚行政村(樟岚行政村含以下八个自然村:樟岚村、彭岐村、湖池里村、湖边村、燕浦村、下董村、胪岐村、上董村)村民子女(不含2021年放开落户政策实施后新落户外来人员),且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
2.购买或拆迁安置在“东部2号地安置房(樟岚郡)”和“大东海·江山府”的业主子女,且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
二、招生指南
(一)关注招生公告
登录福州教育网>>应用系统>>榕教之窗>>榕教招生>>小学招生 (6月16日开放)查阅、下载以下材料:
1.《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榕教综[2023] 29号)
2.《榕教之窗系统》预报名操作指南。(请认真阅读)
(二)手机端网络预报名
(以下两种方式请任选一种)
1.关注“福州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特色栏目”--榕教之窗
2.下载“e福州”APP,首页搜索“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榕教之窗”。
(三)下载新生登记卡
下载链接下方的《2023—2024学年清华附中福州学校小学部新生登记卡》,并线上填写,纸质打印后于现场材料审核日提交。
(四)温馨提示
请家长们牢记预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号,以便顺利完成后续相关工作。网络预报名成功后,密切关注我校公众号,后期我校将发布现场报名时间以及材料审核等相关通知。
三、报名需知
1.已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可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新生家长,务必在现场审核材料日前办理好落户,做到“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址应与父母的房屋权属证明一致。)
2.新生家长可前往“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官网查询房屋所有权证是否可办理。网页地址http://bdcdj.fuzhou.gov.cn/,点击“网上查询”>>“可办证项目查询”。非个人原因,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新生家长,务必携带房屋预售登记证前来报名,并于现场报名当日提供附件二的材料属实承诺书。
3.若在复核材料期间发现虚假瞒报情况,则取消新生入学资格。
4.港澳外籍学生由福州市仓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