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附中福州学校为福州市政府与清华大学附属中学合作筹建的一所十二年一贯制(包括小学一部、小学二部、初中部、高中部)市属公办学校,一校两址,是清华附中合作学校成员校之一,与清华附中本部和其他成员校师资统调、资源共享。现有54个教学班共2000余名学生。
本部雄踞福州市三江口片区,毗邻魁浦大桥,依傍闽江,仰望鼓山,占地约337亩(其中教育用地约202亩、体育绿化用地约135亩)。小学二部为原仓山区岚湖小学,占地约28亩。
清华附中福州学校校园打造注意吸纳清华和榕城的建筑元素,校园美轮美奂,是一座花园式的学校;同时,学校非常注重文脉的保护与传承。“千年古榕宋时桥,鲤鱼山下好读书”,又是一座留住乡愁的学校。
学校依托清华附中优质的教育资源,秉承清华附中的办学理念,借鉴清华附中管理模式、课程设置、学生培养、师资建设等方面的办学特色和办学经验。以“自强不息,厚德载物”为校训,以“人文日新,行胜于言”为校风,以“明德启智,修己树人”为教风,以“带着问题学进去,带着感悟学出来”为学风。坚持“清华文化”“八闽文化”“红色文化”三位一体的文化立校观,以“为新时代人才奠基”为教育使命,努力在“红色文化”的引领下,突出“八闽风流,清华人物”文化特色和“一体两翼”育人特色,把清华教育理念和八闽大地教育实际相融合,把坚持文化创新和打造清华教育品牌相结合,着力培养“有八闽、清华的底蕴,有国家、民族的担当,有世界、未来的眼光”的新时代人才,努力建设一所“立足海西、互通世界、根植清华教育理念、面向未来的新时代学校”。
清华附中福州学校现面向全国诚聘优秀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编内教师7名。具体如下: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7.优秀退役运动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入选奥运会、亚运会中国代表团;获全运会、全国锦标赛或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前六名;获运动健将称号;获省运会冠军的紧缺专业人才;所带队员获全省冠军等体育专业人才,退役后近三年内仍从事体育教学、训练等相关工作。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6月28日8:00至7月2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将2023年清华
附中福州学校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其他相关材料(见附表2)和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3)发送到qhfzfzxxzhaopin@163.com,并将邮件命名为“姓名+应聘学段学科+毕业院校(专业)”。
(三)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名称应与教师资格证上的名称一致。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包括笔试和面试。
学校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考生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将在7月2日17:30至7月3日17:30期间延长报名;延长报名后,仍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考人数或降低比例要求。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学科教育教学内容,各学科满分均为100分。
(2)应聘人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其中报考篮球专项岗位的优秀退役运动员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3)闭卷考试,数学学科考试时间长为90分钟,体育与健康和音乐两学科考试时长均为60分钟;
(4)考生自备答题工具,用黑色水笔或签字笔作答,按考试时间准时参加,缺考者视为弃考;
(5)政策加分。符合以下招聘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省有关规定予以笔试成绩加分:“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等。
上述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相应相关证明材料,并在笔试结束后随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审核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6)笔试成绩与政策加分的总分从高至低排序,按岗位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低控制线为60分。各岗位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资格审核:面试资格审核采用现场审核方式组织,需提交的报名材料详见附件2,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需按要求准时参加面试,缺考者视为弃考;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福州教育局网站公告栏相关事项通知并务必保持电话、短信及邮箱畅通。
3.面试内容包括学科片段教学及回答考官提问,数学学科片段教学时长为15分钟,回答考官提问5分钟;音乐和体育学科片段教学时长均为10分钟,回答考官提问各5分钟,技能展示各5分钟(音乐除钢琴外,使用其它乐器的需自备。体育展示使用特殊器材的需自备);
4.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60分合格。未达面试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招聘岗位因参考人数多需进行分组面试的,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 = 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 该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修正系数。
根据各学科招聘岗位数,笔试、面试成绩按1:1比例核算综合成绩确定拟聘用人选,按录取名额录到最后一名时,若出现综合成绩分数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并将综合成绩和排名在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三)聘用事项
拟聘用人员应参加体检、考察和岗前培训。体检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岗位有关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考全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
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审核不合格的;
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
4.审档不合格的;
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6.福建省外生源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未能按时与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办妥跨省任教就业手续的。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福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如没有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福州市教育局和福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上岗手续。正式报到时间暂定为2023 年8月16日。
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受聘人员在试用期间聘任在专业见习期(专业初期)岗位。试用期满由学校按照相应岗位聘任条件(或竞聘方案)予以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五、其他说明
招考工作由清华附中福州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咨询电
话:0591-88681626,联系人:江老师。
清华附中福州学校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