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附中福州学校拟对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对清华附中福州学校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进行方案征集,欢迎有资质、有能力的的供应商前来提交方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清华附中福州学校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方案要求学校食堂以零租赁委托经营方式,校方将学校师生食堂及现有设施设备无偿提供,由供应商自主经营等。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条例》、政府相关部门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等。
二、资质条件(与书面方案正本一同提交,需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法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法人(或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法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法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本次征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公示时间
2024年4月 26日—2024年5月3日
四、方案征集要求与提交时间
(一)信息征集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3日 17: 30 前(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之前将书面方案送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上董一路1号清华附中福州学校,逾期不予受理。
(二)方案征集具体要求:
1、提供完整准确的项目方案包括项目名称、服务方案等文本。
2、在符合征集单位的需求及标准下如应征单位可对本次方案征集内容技术参数、质量保障、服务方案、企业综合实力等方面提出合理的建议或意见。
3、纸质材料正本一份、副本三份、与副本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一份(U盘或光盘形式),统一用A4纸打印。
(1)正本单独装袋密封,除方案内容外,应将资质条件装订入正本,并加盖公章;
(2)所有副本与电子文档一起装袋密封,袋子封面无需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应将资质条件内容剔除,且方案内容中不得有体现单位名称的信息,否则将按作废处理。
4、本次征集方案设计费用自理,所有征集的设计方案将无偿提供给采购人使用。所有参加单位提交的文件在评审后不退回。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征集单位。
注:提供信息方案的单位应对本公告载明的全部内容提供完整的信息方案,未按此规定提供的方案将被否决。
(三)方案征集提交截止时间后,征集的方案将抽取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出最佳方案。
五、特别提示
本次方案征集中选的公司不得参加下一步招投标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清华附中福州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上董一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老师 0591-88681618
清华附中福州学校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