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附中福州学校为清华附中与福州市人民政府合作创办的一所福州市属公办学校。学校位于福州市仓山区三环路连接魁浦大桥处东侧,福州新区三江口片区,学校教育用地约202亩,共享周边体育用地135亩,总建筑面积17.8万平方米,设立小学部、初中部和高中部。福州市教育局委托清华附中派出的管理团队对学校进行管理,清华附中管理团队力求把清华附中办学理念、管理模式、课程设置、学生培养、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办学特色和办学经验与福州教育的先进经验相结合,传承清华附中“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校训、“行胜于言”的校风,为福州人民提供优质的小学、初中、高中教育。
清华附中福州学校现面向全国诚聘优秀毕业生和在职教师,欢迎有志于从事基础教育,拥有教育理想与激情的教师加入。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编内教师34名。具体如下:
招聘 岗位 | 小学 | 中学 | 合计 | 招聘对象 | 专业要求 | 年龄要求 |
语文 | 1 | 5 | 6 | 1.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本科公费师范生。 3.公办或民办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不含福州市属学校)。 | 中文及相关专业 | 本科毕业生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0年4月至2003年4月期间出生),硕士学位研究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至2003年4月期间出生),博士学位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至2003年4月期间出生,下同)。 在职教师要求40周岁及以下。 |
英语 | 3 | 3 | 英语及相关专业 | |||
数学 | 6 | 6 | 数学及相关专业 | |||
化学 | 1 | 1 | 化学及相关专业 | |||
物理 | 1 | 1 | 物理及相关专业 | |||
生物 | 1 | 1 | 生物及相关专业 | |||
地理 | 2 | 2 | 地理及相关专业 | |||
历史 | 2 | 2 | 历史及相关专业 | |||
政治 | 1 | 1 | 2 | 政治及相关专业 | ||
音乐 | 1 | 1 | 音乐及相关专业 | |||
信息 技术 | 1 | 1 | 计算机及相关专业 | |||
劳动 技术 | 1 | 1 | 计算机、物理、生物及相关专业 | |||
小学 科学 | 1 | 1 | 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及相关专业 | |||
心理 健康 | 2 | 2 | 心理学及相关专业 | |||
体育 | 2 | 2 | 4 | 体育及相关专业 | ||
总计 | 34 | |||||
1.应聘新任教师应取得相应学科岗位的教师资格证(研究生允许在录用一年内提供,否则予以解聘。2021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要求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种类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笔试科目成绩均合格证明,并在报到时提供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在职教师应取得报考岗位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2.应聘人员应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应聘人员须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3.在职教师需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年及以上专任教师工作经验以及初级及以上职称,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4.公办学校编制内人员需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由人事科长签名并加盖公章。其他编制内人员、民办中小学的报考人员需经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符合招考公告规定条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未满的应聘人员还应提供派出单位同意报考函原件。 5.英语教师需英语专业八级。 6.音乐教师要求声乐、舞蹈或民乐方向,民乐方向需有乐团演奏经验。 7.心理教师需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二、招聘对象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自公告之日起后第八个工作日开始接受报名,应聘人员将清华附中福州学校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其他相关材料(见附表2)和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3)发送到fzxxzhaopin@126.com,并将邮件命名为“姓名-应聘学段学科-毕业院校(专业)”。报名截止日为:2021年4月26日中午12点整。
2.填报信息要求。考生报名时应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本人电子照片等信息,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1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告知清华附中福州学校)。
(二)网络报名初审
学校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和简历筛选。同一报考岗位的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
(三)笔试
1.笔试对象。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按要求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务必保持电话、短信及邮箱畅通。
2.笔试加分。对符合招考条件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等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笔试成绩按省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各岗位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书)、证明材料(由相应服务基层项目县级及以上人社等管理部门出具,须经主要负责人手写签名,注上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在笔试结束后第三个工作日办理审核手续,逾期不予受理。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等,按不同人员类别提交相关材料。
3.笔试内容。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原始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按规定加分。
4.笔试成绩公布。在福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及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四)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面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笔试人员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2.资格复审材料、时间及地点。资格复审时,具体材料见附表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事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确认。资格复审结束后,在福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至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前两个工作日。
(五)面试及确定预录人员
1.面试含学科面试、心理测试及领导小组考核环节。学科面试及领导小组考核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未达面试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2.通过学科面试才可进入领导小组考核环节。心理测试成绩实行一票否决。面试成绩(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学科面试成绩*40%+领导小组考核成绩*60%。根据各学科招聘岗位数,按照面试合格人员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预录名单,并在福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预录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至正式预录名单公布前两个工作日。预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按领导小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领导小组考核成绩也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预录人选。
(六)录用事项
预录人员应参加体检和考察。体检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岗位有关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考全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6) 福建省外生源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未能按时与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办妥跨省任教就业手续的。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福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如没有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福州市教育局和福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上岗手续。拟录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本公告招考全程工作。招考工作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咨询电话:15377929062,联系人:陈老师。
附件:
清华附中福州学校
2021年4月9日